有人觉得借出去的钱什么时候要都可以
可是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借条也有“保质期”
过了“保质期”可能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司法实践中,常有当事人因为诉讼时效问题吃亏。
什么是“保质期”?如何延长“保质期”?
1.什么是借条的“保质期”?
实际上,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就是永远有效的。
借条的“保质期”其实是诉讼时效。
首先,请大家记住两个关键的数字:
3年和20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发生之后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
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俗称欠条或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的,那么从到期还款日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期间。
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
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2.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诉讼时效“过期”,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为什么说是可能呢,因为万一对方在诉讼中没有提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么就有可能胜诉,不过,概率很低啦。)不过,大家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进行救济,比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等等。
3.8种“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
如果约定了具体还款日期的情况下遇到诉讼时效快要到期了该怎么办?别慌!
我们总结了8种让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计算的方法:
01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
如保留催讨债务的律师函、信件、快递票据、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02协商出具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03对账并签章确认
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债务人为单位的,可以采用与对方起草清欠会谈纪要的形式,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04要求提供担保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05寻找催讨债务的见证人
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06确定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录音、电话、短信、微信记录等。
07以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如果调解协议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则具有执行力,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08提起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有一句法谚是这样说的,“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顾名思义,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提醒大家,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动尽早主张,以免时效过期带来麻烦。
1、本网所有内容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京普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普律法律咨询",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律师 "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除注明"来源:xxx律师"的内容外,本网以下内容亦不可任意转载:
(1)本网所指向的非本网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
(2)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
(3)未由本网署名或本网引用、转载的他人作品等非本网版权内容;
(4)本网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5)本网中必须具有特别授权或具有注册用户资格方可知晓的内容;
(6)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网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3、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不得进行如下活动:
(1) 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
(2)任何违法行为;
(3)任何可能破坏公秩良俗的行为;
(4)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引用本网内容;
5、转载或引用本网版权所有之内容须注明“转自(或引自)普律法律咨询”字样,并标明本网,网址www.pulv.xyz。
6、转载或引用本网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7、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8、本网以“法定许可”方式使用作品,已与知识产权所有者签署合作协议并支付报酬。如有未尽事宜请相关权利人直接与本网媒体合作部联系,联系电话为:18310766123。
9、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